经研究,初步确定2023年度市本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拟安排项目297个,鼓励企业一季度连续稳定生产安排项目120个,现对社会各界进行公示。
公示期:2023年6月9日-2023年6月16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市纪委监委第六派驻纪检监察组、市财政局监督检查局、市工信局人事处联系。
联系电话:市纪委监委第六派驻纪检监察组80501623;市财政局监督检查局80501340;市工信局人事处86660595。
附件:
1.2023年度市本级工业强市(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拟安排项目公示表附件1.2023年度市本级工业强市(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拟安排项目公示表.pdf
2.2023年度市本级鼓励企业一季度连续稳定生产拟安排项目公示表附件2.2023年度市本级鼓励企业一季度连续稳定生产拟安排项目公示表.pdf
盐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