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工信局政务信息化项目民事诉讼和仲裁第三方法律服务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3- 07-10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工作需要,拟对盐城市工信局政务信息化项目民事诉讼和仲裁第三方法律服务,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现将采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政务信息化项目民事诉讼和仲裁第三方法律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

2、项目内容:通过司法途径(仲裁等方式)依法合规处理盐城市政务云平台统一门户项目存在的合同纠纷及相关事宜。本案涉及(1)诉讼和仲裁代理;(2)提起民事诉讼和仲裁;(3)指导收集相关证据;(4)提供法律分析意见;(5)其他与诉讼和仲裁相关的法律事务等。鉴于案件特点,本案承办律师团队需具备较强沟通协调能力,熟悉民事诉讼和仲裁案件办理流程及相关规定,能够稳步推进案件诉讼和仲裁程序;服务团队应相对稳定,人员不足时应及时通报、补充配齐,如不能及时补足配齐,采购人有权终止服务且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应的责任。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投标报价最高限价:人民币8万元。

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诉讼和仲裁代理服务等相关工作。

6、采取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

7、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二、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磋商时提供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律师执业证书。(磋商时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磋商时须提供近三个月来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4、供应商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磋商时须提供近三个月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磋商时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项目负责人与委托代理人(如有授权)须提供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1年(2022年6月至2023年6月)由本单位向相关部门缴纳的社保证明(以上人员参保证明需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否则不予认可)。供应商也可提供印有企业注册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和参保缴费证明查询途径。如供应商为事业性质,则不需要提供该项资料,但须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委托代理人事业性质证明原件。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在本合同项下同时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供应商须具备以上全部条件,方可参与竞争性磋商。

三、评定标准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成交候选人。

(一)投标报价(10分)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小数点后保留2位。

(二)综合实力(30分)

1、律师事务所成立时间10年(2013年7月1日及之前成立)及以上得10分,10年以下(2013年7月1日之后成立)得5分。

2、律师事务所获得的荣誉及资深律师荣誉称号,地市、厅级以上得10分,其他政府或行业荣誉得5分。该项最高得10分。

3、本次服务地点为盐城市区,为方便沟通和应诉,注册地在盐城市区(指市直、亭湖、盐都、市开发区、盐南高新区,下同)得5分,不在不得分;办公地在盐城市区得5分,不在不得分。

注:未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不得分。

(三)业绩经验(20分)

1、律师事务所担任过5家及以上市级政府部门法律顾问的得5分,其中担任1家市级政府部门法律顾问3年以上的得5分。

2、投标人具有自2020年7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独立承担过的民事诉讼或仲裁服务(合同纠纷类)案例,每提供一个得5分,最高得10分。

注: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的不得分。业绩证明材料可包括委托合同或成交通知书等,业绩证明材料中应能够明确反映供应商名称、合同签订日期、项目内容等。

(四)人员服务能力(20分)

1、直接参与本诉讼和仲裁的律师执业年限,有1人10年及以上得10分,不足10年得5分。该项最高得10分。

2、直接参与本诉讼和仲裁律师人数2人及以上得10分,不足2人不得分。

(五)工作方案(20分)

根据要求形成工作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对本案件的理解程度、证据收集建议、观点论证逻辑,及相关的控制或应对措施等方面内容。

1、方案科学合理,诉讼和仲裁思路清晰,针对性强,贴合案件实际,相应控制或应对措施周密,15.1-20分;

2、方案较为科学合理,诉讼和仲裁思路较为清晰,针对性强,较为贴合案件实际,相应控制或应对措施较为周密,得10.1-15分;

3、方案不够科学合理,诉讼和仲裁思路不够清晰,针对性不强,不够贴合案件实际,相应控制或应对措施不充分、不周密,或欠缺较大得5.1-10分;

4、未提供工作计划方案的不得分。

四、付款方式:

具体支付方式如下:

1、完成本项目诉讼和仲裁代理服务所有工作后的30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合同总价100%的服务费,乙方向甲方开具对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乙方经办律师团队在全部法律服务过程中所发生交通费、食宿费、通讯费等全部费用含在上述律师费内,甲方不再另行支付。本项目采购代理费用4000元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向乙方以外的第三方缴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和仲裁费、鉴定费、审计费及有相关行政机关收取的其他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响应方式

响应单位授权委托人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项目实施具体方案、人员组成、报价单、工作业绩证明等(以上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以密封的方式(加盖骑封印)快件投递或直接送达方式送达。

响应单位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未按公告要求所提供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六、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地点: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7月13日15时0分。逾期响应文件一律不予接收(采取邮寄方式报送报价文件的,以签收时间为准)。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盐城市府西路华邦国际西厦A302室(3楼东区)(开标地点)。

七、磋商时间及地点:

开始时间:2023年7月13日15时0分。

磋商地点:盐城市府西路华邦国际西厦A302室(3楼东区)。

八、其他事项:

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本次采购由盐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

3、采购联系单位:盐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人:杨典,联系电话:15298591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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