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申请清算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企业及车辆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 02-20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财政部等四部委办公厅《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申报的通知》(财办建〔2024〕2号),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发改委《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清算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工信产业〔2024〕50号)文件精神,我市共收到江苏悦达起亚汽车有限公司、国唐汽车有限公司2家企业的申报材料,共申报新能源汽车8661辆,补助资金15191.8826万元。经初步审核,8661辆新能源汽车符合申报要求,共申请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共计15191.8826万元。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20日至2024年2月26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及时与市工信局联系,联系电话:0515-86660555(业务咨询)、86660595(机关纪委)。

附件:盐城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地方公示车辆信息表

盐城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地方公示车辆信息表.xlsx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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