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系统企业在线查询核实功能模块软件测评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4- 11-15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符合条件的供应商:

根据相关规定要求,拟对盐城市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系统企业在线查询核实功能模块,开展软件测评验收工作,现将采购需求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系统企业在线查询核实功能模块。

(二)项目简介

为进一步加强对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工作的组织推进,依托“盐企通”平台(电脑端),新增建设企业在线查询核实功能模块,主要功能如下:

1、生成核实任务:归集市级职能部门数据导入系统,根据评价办法,以“一企一数据”模式生成企业需核实的数据内容。

2、企业在线核实:系统下达核实任务后,企业在互联网PC端登录进入企业核实页面,在核实页面显示企业需要核实的指标数据(只可见本企业数据,其他企业数据不可见),企业对数据进行核对。核实数据时,若无需修改数据,直接提交,等待上级审核;企业认为不正确的数据,可在线修改,并在线提供相关佐证资料,等待上级审核。

3、园区(镇、街道)在线审核:企业核实结束提交后,提交给园区(街道)审核。街道账号登录系统后,可查看当前街道的企业核实状态,对企业提交上来的数据和证明材料进行一一核查,支持通过、退回、补充材料等操作。

4、区县在线审核:街道审核结束提交到区县,需要区县对所有街道提交的企业进行查验并完成上报工作。区县账号登录系统后,在企业核实页面,可以查看该辖区内所有街道提交的审核情况,包括下发企业数、街道已提交、区县已审核、街道未提交、已修正数、未修正数、市级退回、区县退回等状态。

5、市级审核确认:区县上报的所有企业都在市级审核,市级审核完成后,数据将封存。此数据作为综合评价工作的最终数据。

6、初步评价结果:系统根据最终评价数据和评价办法,可以快速生产企业初步评价结果。

7、企业数据查询:最终评价完成后,将数据导入系统,企业登录后,在信息查询页面,能查看本企业相关的基本信息、具体评价指标数据、评价等级等情况。

(三)采购内容:根据建设要求对项目进行软件测评,出具第三方软测报告。

(四)质量要求:合格。

(五)项目概算(最高限价):1万元。

(六)采购方式:竞价,响应文件满足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服务时间:从公布中标之日起10个自然日内完成。

二、响应人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明;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资质证明,含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CNAS证书(检测范围通用应用软件)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检测范围软件产品)。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拒绝。

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复核。

三、响应要求

1、响应方式:将竞价响应文件装订(皮纹纸封面),加盖骑印章,以密封的方式(加盖骑封印)快件投递或直接送达,封皮需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正本、两副本),并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逾期收到的文件,采购人将不予接收。响应文件自递交文件截止日起,90天内保持有效。

2、响应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委托事项)、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报价单、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等(以上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响应单位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未按公告要求所提供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响应时限:2024年11月21日下午18时(北京时间)截止,逾期响应文件一律不予接收(采取邮寄方式寄送,以签收时间为准)。

4、递交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21号盐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549室。

四、评定标准及成交事项

1、响应截止后,采购竞价小组择机对按要求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邀请盐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机关纪委工作人员现场监督,响应文件满足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若存在多个符合候选人条件情形的,现场抽签决定最终中标候选人。

2、采购人确定最终中标结果后,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成交商在收到采购人的中标通知书后,应立即与采购人接洽,尽快完成合同签订等有关事宜。

3、中标供应商按要求完成服务后,采购人按照中标价一次性完成服务款项结付。

五、其他事项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响应单位对验收报告的准确性、科学性和真实性负责,不得隐瞒验收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事项,发现存在造假、欺骗、不符合要求、能力水平不足以及不配合我局工作等情况,我局有权无条件终止委托,拒绝接受其认定结果,酌情少付或拒付任何费用,并按照相关规定对响应单位及责任人采取相应惩戒。

3、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4、本项目中标方在签订合同时须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10%),合同履行后无息退还。AA评级及以上政府采购供应商(需在签订采购合同前提供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且可在线查询),免收履约保证金。

5、本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关的有关附件,将作为双方签订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次采购由盐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王伟中;联系电话:0515-68800549;

地  址:盐城市世纪大道21号市行政中心549室。



盐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1月15日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