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5年度盐城市充电设施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 12-16 浏览次数: 字号:[ ]

为加快推动全市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确保惠企政策尽快落地落实,根据《加快推进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意见》等文件,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市充电设施项目申报工作,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一)完善充换电基础设施

1.支持方向。

对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具有建设运营资质)在我市新建充(换)电设施,按照直流200元/kW、交流100元/kW的标准给予建设补助,单个充电站或充电桩群的补贴总额不超过其建设成本。

2.支持条件

(1)支持主体为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按照《江苏省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进入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承诺公示企业名单,并符合我市相关政策文件规定;

(2)2024年度在我市完成竣工验收、接入省(市)充电设施运行监测平台等流程,月平均在线率不低于90%的充电设施(以省 或市充电设施运行监测平台数据为准)。

3.申报材料

(1)企业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项目备案批复文件复印件(单独征地建设);

(4)按照《江苏省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要求,提供充电设施验收所需文件资料;

(5)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政府监管平台接入证明和平台数据、充电设施竣工验收报告、竣工决算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

(二)提高充电设施运营效率

1.支持方向。

对公共领域充电设施2024年度充电量达到150万千瓦时(含)以上的企业,给予公共领域0.1元/千瓦时运营补贴、公交领域0.05元/千瓦时运营补贴。

2.支持条件

(1)支持主体为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按照《江苏省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进入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承诺公示企业名单,并符合我市相关政策文件规定;

(2)建设运营单位充电设施月平均在线率不低于90%。(以省或市充电设施运行监测平台数据为准)。

3.申报材料

(1)企业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省(或市)充电设施运行监测平台充电服务量证明材料;

(4)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

二、申报流程

1﹒各区工信部门对照通知具体要求,会同区财政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开展验收工作,审核验收结果于2025年12月18日18:00前将联合行文的请示件、项目汇总表(附件2)和企业加盖公章的申报材料电子版,报市工信局装备工业处、市财政局工贸处各1份。

2﹒对一企多报的项目,各区工信部门与设有专项资金的发改、科技、商务等部门做好对接,与相关企业做好沟通,确保同一企业同一项目(同一项目认定以项目备案证为准)不重复奖补。

三、工作要求

请各区工信、财政部门严格落实《加快推进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意见》等相关文件要求,规范组织开展申报工作。

联系人:市工信局装备处 曹 琦

电   话:86660590

电子信箱:ycqczb123@163.com

联系人:市财政局工贸处 周凡凡

电   话:80501248

联系人:市工信局人事处 赵亚松

电   话:86660595

联系人:市纪委监委第十一派驻纪检监察组 蔡 恺

电   话:86660498

附件:1.企业申报信用承诺书.doc

          2.2025年度市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汇总表.doc

盐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盐城市财政局

202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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