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动全市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确保惠企政策尽快落地落实,根据《加快推进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意见》等文件,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市充电设施项目申报工作,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一)完善充换电基础设施 1.支持方向。 对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具有建设运营资质)在我市新建充(换)电设施,按照直流200元/kW、交流100元/kW的标准给予建设补助,单个充电站或充电桩群的补贴总额不超过其建设成本。 2.支持条件 (1)支持主体为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按照《江苏省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进入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承诺公示企业名单,并符合我市相关政策文件规定; (2)2024年度在我市完成竣工验收、接入省(市)充电设施运行监测平台等流程,月平均在线率不低于90%的充电设施(以省 或市充电设施运行监测平台数据为准)。 3.申报材料 (1)企业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项目备案批复文件复印件(单独征地建设); (4)按照《江苏省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要求,提供充电设施验收所需文件资料; (5)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政府监管平台接入证明和平台数据、充电设施竣工验收报告、竣工决算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 (二)提高充电设施运营效率 1.支持方向。 对公共领域充电设施2024年度充电量达到150万千瓦时(含)以上的企业,给予公共领域0.1元/千瓦时运营补贴、公交领域0.05元/千瓦时运营补贴。 2.支持条件 (1)支持主体为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按照《江苏省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进入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承诺公示企业名单,并符合我市相关政策文件规定; (2)建设运营单位充电设施月平均在线率不低于90%。(以省或市充电设施运行监测平台数据为准)。 3.申报材料 (1)企业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省(或市)充电设施运行监测平台充电服务量证明材料; (4)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 二、申报流程 1﹒各区工信部门对照通知具体要求,会同区财政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开展验收工作,审核验收结果于2025年12月18日18:00前将联合行文的请示件、项目汇总表(附件2)和企业加盖公章的申报材料电子版,报市工信局装备工业处、市财政局工贸处各1份。 2﹒对一企多报的项目,各区工信部门与设有专项资金的发改、科技、商务等部门做好对接,与相关企业做好沟通,确保同一企业同一项目(同一项目认定以项目备案证为准)不重复奖补。 三、工作要求 请各区工信、财政部门严格落实《加快推进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意见》等相关文件要求,规范组织开展申报工作。 联系人:市工信局装备处 曹 琦 电 话:86660590 电子信箱:ycqczb123@163.com 联系人:市财政局工贸处 周凡凡 电 话:80501248 联系人:市工信局人事处 赵亚松 电 话:86660595 联系人:市纪委监委第十一派驻纪检监察组 蔡 恺 电 话:86660498 附件: 1.企业申报信用承诺书.doc 2.2025年度市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汇总表.doc 盐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盐城市财政局 2025年12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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