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盐城振华船舶修造有限公司重组后转入造船产能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 04-16 浏览次数: 字号:[ ]

响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托江苏省船舶工业行业协会对原盐城市良文船舶修造有限公司备案产能进行了认定,根据《关于进一步提升全省船舶与海工装备产业竞争力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办发〔2022〕53号)有关文件要求,专家组综合认定原盐城市良文船舶修造有限公司造船产能可达13.5万载重吨,江苏亚欧船业有限公司、响水中天航务工程有限公司、盐城市良文船舶修造有限公司三家企业重组成立盐城振华船舶修造有限公司后,该造船产能整体转入盐城振华船舶修造有限公司,并出具苏船协〔2026〕08号产能认定的意见。

经局党组会研究同意,现将盐城振华船舶修造有限公司重组后转入产能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16日至4月22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与市工信局联系,业务咨询电话:0515-86660560,违纪举报电话:0515-86660595。

              

             盐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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