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信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经发局: 为加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根据《盐城市创新产品评价管理办法》(盐工信装备〔2023〕80号),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度盐城市创新产品申报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单位范围 创新产品申报单位应在盐城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正常,具有新技术新产品研发生产所需的场所设施和人才支撑,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申报截止日前3年内未发生重大(含)以上安全、环保、质量事故(事件),且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严重失信记录。申请单位或产品属于“5+2”新兴产业和23条重点产业链体系创新成果。 二、申请条件 1.申请评价产品具有有效发明专利或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其权利人为申请单位且权益状况明确; 2.产品应在盐研发或生产,为近三年内首次研制成功,产品注册商标、整体设计等归属申请单位; 3.产品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并符合如下条件之一的: (1)突破国际国内关键核心技术; (2)属于自主研究和开发; (3)对现有产品工艺、结构、材料、性能或功能等方面的根本性改进; 4.产品功能完善、性能良好、安全可靠,符合有关产品标准要求; 5.产品生产工艺、生产过程环境友好,安全环保性能符合国家标准和安全环保技术规范; 6.产品具有潜在的经济社会效益和较广阔的市场前景,能显著降低生产成本、提升产品附加值,或替代进口、填补国内空白; 7.产品上年度形成一定数量的销售,对于首次或首批生产的填补国内市场空白的新产品,不受销售收入的限制,但需提供用户使用(试用)报告。 三、相关要求 各地工信部门要做好“盐创新品”工作宣传,主动对接辖区内工业百强企业、龙头“链主”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小巨人”企业等,并按照《盐城市创新产品评价管理办法》做好形式审查、信用审查、现场核查等工作。 请各地于2026年9月30日前,将企业申报材料纸质件、推荐行文各一份报送至市工信局创新发展科,本通知及其附件表格电子版,可在市工信局网站下载,网址:http://gxj.yancheng.gov.cn/。 联系人:王学永 联系电话:0515-88190578 邮 箱:ycgxjcxfzc578@126.com 附件1盐城市创新产品申请材料清单.docx 附件2盐城市创新产品评价申请汇总表.docx
盐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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